上海信鸿物流有限公司
 
您当前的位置: 新闻活动> 专业知识
新闻活动
 
新闻详情

贸易条款FCA

更新时间:2022-01-20点击次数:685 次

FCA(Free Carrier) FCA贸易术语是Free Carrier(...named place)的缩写, 即货交承运人(……指定地点)。此术语是指卖方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而言。当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照管,并办理了出口结关手续,就算履行了其交货义务。FCA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,包括多式联运。按照国际商会《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》规定,此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,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如下:

   1.卖方义务

   (1)自负风险和费用,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,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,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。

   (2)在合同规定的时间、地点,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置于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控制下,并及时通知买方。

   (3)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。

   (4)自负费用向买方提供交货的通常单据,如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讯,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(EDI)信息所代替。

   2.买方义务

   (1)自负风险和费用,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,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,办理货物进口和经由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,并支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。

   (2)签订从指定地点承运货物的合同,支付有关的运费,并将承运人名称及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卖方。

   (3) 自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;承担货物交给承运人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。

   (4)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受领货物并支付货款。


上海信鸿物流有限公司    沪ICP备2022007100号-1